亚搏手机版官方学术硕士生导师上岗招生的具体条件(试行)
为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硕士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健全导师责权机制,保证与提升硕士生培养质量,亚搏手机版官方学位委员会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学术硕士生导师上岗招生的具体条件如下:
第一条 硕士生导师上岗招生基本条件
(一)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履行导师职责,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硕士生。
(二)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研究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
(三)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充足的科研经费、重要的科研成果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声望。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硕士生导师,暂停或永久停止上岗招生:
(一)在退休前不能完整指导完一届学生的导师,停止招生;
(二)有违反师德或学术不端行为,取消硕士生导师资格,停止招生;
(三)在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对全国授予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抽检中,其指导的1篇及以上硕士学位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停止招生3年;
(四)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中,其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连续2人次未通过匿名评阅,停止招生1年;
(五)出现重大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事故,停止招生3年;
(六)因个人原因调离学校的硕士生导师,停止其招生资格,其已指导的硕士生由培养单位负责协调,转由其他导师指导;
(七)出国1年以上(含1年)的导师,当年停止招生,并在出国期间安排好对现有学生的指导工作。
第三条 硕士生导师招生人数向下列导师倾斜:
(一)硕士生培养质量突出的硕士生导师(如所指导的硕士毕业论文获得北京市优秀论文等);
(二)科研成果突出、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内有重要影响力的硕士生导师(如在上一年度以第一作者在AA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成果奖等);
(三)主持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的硕士生导师。
第四条 上岗硕士生导师的招生专业须与学院遴选导师文件公布的专业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增加、变更专业或跨学科门类招生。如因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加而新设招生专业,硕士生导师可依据自己的研究领域申请调整招生专业,但一个硕士生导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专业招生。
第五条 本硕士生导师上岗招生的具体条件解释权在亚搏手机版官方学位委员会,如有与上级管理文件相冲突的条款,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4年9月起试行。
亚搏手机版官方
2014年6月25日